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标准(中等职业教育)

2025-03-28 17:06:49 |  作者:dzjdadmin |

1   概述

为适应科技发展、技术进步对行业生产、建设、管理、服务等领域带来的新变化,顺应 现代家政服务领域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智能化发展的新趋势,对接新产业、新业态、新模式下 家庭生活服务、家庭成员照料等岗位(群)的新要求,不断满足居民服务领域高质量发展对 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需求,推动职业教育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遵循推 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,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编制要求,制订本标准。

专业教学直接决定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的质量,专业教学标准是开展专业教学的基本依 据。本标准落实中职基础性定位, 推动多样化发展,是全国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家政服务与管 理专业教学的基本标准,学校应结合区域/行业实际和自身办学定位,依据本标准制订本校现 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办出水平,办出特色。

2   专业名称(专业代码)

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(790301

3   入学基本要求

初级中等学校毕业或具备同等学力

4   基本修业年限 三年

5   职业面向

 

所属专业大类(代码)

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(79

所属专业类(代码)

公共服务类(7903

对应行业(代码)

居民服务业(80

主要职业类别(代码)

家政服务员(4-10-01-06

主要岗位(群)或技术领域

家庭生活服务、家庭成员照料 ……

职业类证书

幼儿照护、母婴护理、老年照护 ……

6   培养目标

本专业培养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承技能文明,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具有 良好的人文素养、科学素养、数字素养、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和精益求精的劳动 精神,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、较强的就业创业能力和学习能力,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,


 

具备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,面向居民服务业的家庭生活服务、家庭成员照料等技术领域, 能够从事居家保洁、居家用品养护、家庭采购、家庭餐制作、幼儿生活照料、幼儿艺术启蒙、 老年生活照料等工作的技能人才。

7   培养规格

本专业学生应全面提升知识、能力、素质,筑牢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类通用技术技能基 础,掌握并实际运用岗位(群)需要的专业技术技能,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总体上须 达到以下要求:

1)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 主义思想为指导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 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、深厚的爱国情感和中华 民族自豪感;

2)掌握与本专业对应职业活动相关的国家法律、行业规定,掌握环境保护、安全防护、 质量管理等相关知识与技能,了解相关行业文化,具有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,遵守职业道德 准则和行为规范,具备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;

3)掌握支撑本专业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必备的语文、历史、数学、外语(英语等)、信 息技术等文化基础知识,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,具备职业生涯规划能力;

4)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、文字表达能力、沟通合作能力,具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 团队合作意识,学习 1 门外语并结合本专业加以运用;

5)掌握沟通交流、家务料理、家庭成员照料等方面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;

6)掌握家庭保洁、家庭餐制作、幼儿照料、老年人照料等技术技能, 具有家政服务 能力;

7)掌握信息技术基础知识,具有适应本行业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需求的基本数字技能;

8)具有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,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;

9)具有热爱家政服务事业,爱护幼儿、关爱老年人、爱岗敬业、诚信服务等职业道德 素质;

10)掌握身体运动的基本知识和至少 1 项体育运动技能,养成良好的运动习惯、卫生习 惯和行为习惯;具备一定的心理调适能力;

11)掌握必备的美育知识,具有一定的文化修养、审美能力,形成至少 1 项艺术特长或 爱好;

12)树立正确的劳动观,尊重劳动,热爱劳动,具备与本专业职业发展相适应的劳动素养, 弘扬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、工匠精神,弘扬劳动光荣、技能宝贵、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。

8   课程设置及学时安排

8.1    课程设置

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。

8.1.1    公共基础课程

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。


 

应将思想政治、语文、历史、数学、外语(英语等)、信息技术、体育与健康、艺术、 劳动教育等列为公共基础必修课程。将党史国史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国家安全教育、职业 发展与就业指导、创新创业教育等列为必修课程或限定选修课程。

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开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校本课程。

8.1.2    专业课程

一般包括专业基础课程、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拓展课程。专业基础课程是需要前置学习的 基础性理论知识和技能构成的课程,是为专业核心课程提供理论和技能支撑的基础课程;专业核 心课程是根据岗位工作内容、典型工作任务设置的课程,是培养核心职业能力的主干课程;专业 拓展课程是根据学生发展需求横向拓展和纵向深化的课程,是提升综合职业能力的延展课程。

学校可结合区域/行业实际、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需要自主确定课程,进行模块化课程设计, 依托体现新方法、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标准的真实生产项目和典型工作任务等,开展项目式、情 境式教学,结合人工智能等技术实施课程教学的数字化转型。有条件的专业,可结合教学实际, 探索创新课程体系。

1)专业基础课程

一般设置 2 门。包括:现代家政基础、家庭护理基础等领域的课程。

2)专业核心课程

一般设置 6 门。包括:居家保洁、家庭餐制作、家庭采购服务、幼儿生活照料、老年生 活照料、幼儿艺术启蒙等领域的课程。

专业核心课程主要教学内容与要求

 

序号

课程涉及的 主要领域

典型工作任务描述

主要教学内容与要求

 

1

 

居家保洁

 清洁家庭卫生。

 洗熨衣物。

 保管家庭用品

 了解家庭保洁的规范程序。

② 熟悉各种保洁产品和设备的用法。

③ 掌握清洗与保管家庭用品的知识

 

2

 

家庭餐制作

 家庭餐烹调。

 食材选用。

 膳食营养搭配

 了解常用食物的价格。

 熟悉食材的选用要点、搭配原则和宜忌。

③ 掌握不同地区的饮食文化

 

 

3

 

 

家庭采购服务

① 家庭物品的费用需求预测。

 家庭物品采购计划。

 采购谈判。

 线上采购

 了解物品采购的程序和要求。

② 熟悉常用家庭物品的基本价格。

③ 掌握家庭物品的基本构成

 

 

 

4

 

 

 

幼儿生活照料

 幼儿进食照料。

 幼儿饮水照料。

 幼儿睡眠照料。

 幼儿穿衣照料。

 幼儿如厕照料。

 幼儿安全照料

 了解幼儿生长发育的特点。

② 掌握幼儿进食、饮水、睡眠、如厕、 穿衣及安全的正确引导方法。

 掌握幼儿安全照料及意外事件的正 确处理方法

 


 

续表

 

序号

课程涉及的 主要领域

典型工作任务描述

主要教学内容与要求

 

 

 

5

 

 

 

老年生活照料

① 老年人居住环境的清洁消毒。

 老年人饮食照料。

 老年人排泄照料。

 老年人睡眠照料。

 老年人身体清洁照料。

 老年人陪同服务

 

 了解老年人生理的基本特点。

 熟悉老年人居住环境的清洁消毒方法。

③ 掌握老年人日常照料的方法。

④ 掌握老年人出行、休闲陪同的方法

 

 

 

6

 

 

 

幼儿艺术启蒙

 

 

 幼儿艺术感受与欣赏活动实施。

② 幼儿艺术表现与创造活动实施

① 掌握基本的艺术表现技巧。

 了解幼儿艺术启蒙的基本规律和特点。

 具备实施幼儿艺术感受与欣赏活动 的能力。

 具备实施幼儿艺术表现与创造活动 的能力

3)专业拓展课程

主要包括:家政信息系统操作、客户服务技巧、食品储存与管理、插花艺术、茶道与生 活、老年人保健、幼儿安全照护、人际沟通与交流、家政职业道德、家政服务礼仪、家政法 律法规、社会心理学、居家美化等领域的内容。

8.1.3    实践性教学环节

实践性教学应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。实践性教学主要包括实习实训、毕业设计、社会 实践活动等形式,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等都要加强实践性教学。

1)实训

在校内外进行居室清洁、衣物洗涤与整理、家庭餐烹调、幼儿生活照料、老年人生活照 料等实训,包括单项技能实训、综合能力实训、生产性实训等。

2)实习

在居民服务领域的家庭、家政机构和社区服务中心等工作场所进行家庭生活服务、家庭  成员照料等实习,包括认识实习和岗位实习。学校应建立稳定、够用的实习基地,选派专 门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人员,组织开展专业对口实习,加强对学生实习的指导、管理和考核。

实习实训既是实践性教学,也是专业课教学的重要内容,应注重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。 学校可根据技能人才培养规律,结合企业生产周期,优化学期安排, 灵活开展实践性教学。  应严格执行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》和相关专业岗位实习标准要求。

8.1.4    相关要求

学校应充分发挥思政课程和各类课程的育人功能。发挥思政课程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作 用,在思政课程中有机融入党史、新中国史、改革开放史、社会主义发展史等相关内容;  合实际落实课程思政, 推进全员、全过程、全方位育人, 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 的有机统一。应开设安全教育(含典型案例事故分析)、社会责任、绿色环保、新一代信息技


 

术、数字经济、现代管理、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的拓展课程或专题讲座(活动),并将有关内 容融入课程教学中;自主开设其他特色课程; 组织开展德育活动、志愿服务活动和其他实践 活动。

8.2    学时安排

每学年为 52 周,其中教学时间 40 周(含复习考试),累计假期 12 周,岗位实习按每周 30 学时安排,3 年总学时不少于 3000 学时。实行学分制的学校, 1618 学时折算 1 学分。 军训、社会实践、入学教育、毕业教育等活动按 1 周为 1 学分。

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 1/3,可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在规定范围内适 当调整,但必须保证党和国家要求的课程和学时。专业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2/3。实习时 间累计不超过 6 个月,可根据实际情况集中或分阶段安排,校外企业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不超  3 个月。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要占总学时 50%以上。各类选修课程的学时占总学时的比 例应不少于 10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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